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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处职责

发表时间:2006年10月02日 17:07 来源:人事处 编辑:人事处 点击次数:2846

人事处是负责学院人事、劳资、社会保险、职工培训等管理工作的职能处室,其主要职责是:

1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、劳动工资和职工教育的方针、政策及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。

2、制定全院教师、干部、工人的定编工作,提出机构调整方案,根据教学、后勤、机关管理工作的需要,组织编制人员平衡计划,制订定编、定员、定岗、定责方案,调配和合理使用人员。

3、负责管理全院各类人员的工资、奖金、津贴、加班费等标准、的审核及报批工作。

4、组织制定干部、职工制度教育培训计划,合理安排干部、职工培训,做好职工教育、培训的管理工作。

5、负责办理全院教职员工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的交纳、转移、审核及有关管理工作。

6、根据上级有关职称评聘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做好全院各类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、管理、考核等工作。

7、负责临时用工的聘用及有关管理工作。

8、按档案管理要求,做好人事、劳资、职教档案管理,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。

9、做好职工调入、调出、离休、退职的上报审批及有关具体管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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